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1日起就要实施啦!跨省通办是指双方均不是上海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就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纸质户口簿、身份证,在我市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那么具体如何办?有何具体政策?来看市民政局的解答↓
前来办事的准新人需提供齐备、真实、清晰、合法、有效的证照,证照显示的关键要素如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等要保持一致哦;
如果一方准新人非本市户籍,而准新人户籍地数据库完整准确,那么准新人的相关信息就能在全国联网的数据库中查询得到;
这是上海的承诺,只要满足上述相关条件、满足依法办理要求,上海将积极为准新人们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做好服务。
小爱和小晴虽然户籍地都不在上海,但小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就符合在上海跨省通办的申请条件,两人可以凭小爱的居住证和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在上海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试点从2023年6月1日开始哦!小爱他们既可以线上预约、电话预约,也可以现场预约。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线上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也就是5月31日就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支付宝APP“婚姻登记预约”等办理预约。
很遗憾,目前还不可以哦。本次跨省通办试点办理的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以及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跨省通办。
如果小晴表弟的部队驻地或者其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上海,或小晴表弟的女朋友户籍在上海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足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均可在本市办理。
如果小爱和小晴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他们如果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需复印首页、索引页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目前,本市户籍居民根据“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可以使用身份证、户口簿电子证照。双方均非本市户籍居民的,除居住证可以使用电子证照外,办理婚姻登记时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实体证照。也就是说,小爱俩都得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实体证照了。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当事人提交的居住证应当在有效期内,如果小爱的居住证即将到期了,可以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如果小爱的居住证到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同样也可以先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签注手续,再到本市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出生年月等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哦。
我的朋友户籍在安徽,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如果在安徽老家提出了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想到上海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吗?
不可以哦。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如果小晴朋友想要在上海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先在安徽老家撤回离婚申请后,再到上海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办理离婚登记。啰嗦一句:有家不容易,离婚需谨慎那。
离婚冷静期内,国籍发生变化,或由内地居民转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是的哦,一方或双方国籍发生变化,或由内地居民转变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不在跨省通办范围内,须回户籍地所对应的办理涉及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重新办理离婚申请。
别着急哦,如果小爱的身份被冒用了,且婚姻登记记录显示结婚,可以按照《冒用小爱身份的人员会被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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