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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将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发布时间: 2014-07-06 06:40 已有 15 人次浏览
晚报讯(首席记者田小东实习生刘雨真)7月4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应在辖区内以县或乡为单元,抽调县级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组织农民在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摸清辖区内慢性病患者的基本情况后,由乡镇卫生院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农民的健康体检工作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
2013年,卫生计生委启动了“重大疾病调查研究系列项目”,对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终末期肾衰和白血健康病等5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在全省的发病现状及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形成城乡居民5种慢性病(症)防控对策。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农村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的人数比例较高,医疗负担沉重,成为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对此,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充分利用乡镇计生、卫生办和驻村干部的力量,尤其是发挥计划生育专干组织特长,建立农村慢性病管理及健康监管的长效机制,成立由乡镇计生、卫生办包村干部任组长,村计划生育专干、社(组)长及村医为的健康管理小组,按照健康体检信息组织所包村的慢病管理工作,健康管理小组要每周入村(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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