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以高效规范为目标,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并重,全面实施“四大工程”,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从执法程序、场所和装备建设、人员素质提升、社会单位管理、基础业务、执法问效等六个方面制定了37项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全州消防救援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支队按标准建设了办案区、办公区、档案室、物证室、便民服务窗口等“三区八室”执法场所,以办案场所规范带动执法活动规范。规范便民服务窗口着装礼仪和文明用语,实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按照《云南省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配齐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现场检测、火调技术、消防宣传四类装备。结合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检查工作对各大队场所建设、装备使用情况以及消防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充分运用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系统APP开展日常学习,每月组织1次州级网络测试,每周对全体人员积分排名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开展1次“苍洱消防业务大讲堂”、召开1次执法监督工作例会、每年集中组织开展消防监督岗位大练兵和比武活动;持续开展消防监督岗位“师傅带徒弟、师兄带师弟”活动,明确“师傅”“师兄”“徒弟”“师弟”范围,通过自学、互学等多种方式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聘请法律专家、建筑防火专家外援团,开展执法案卷核查、重点单位专家检查工作,不断促进监督执法效能。
持续深化《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执法结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布检查结果,不断提升监督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出“事前服务、简化流程、预约服务、温度执法”等五项便民利民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持续抓好法律文书查验系统应用,坚决防止法律文书“体外循环”;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制度,简化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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